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,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纪律和规矩意识,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。5月16日,市委政法委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开展“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”警示教育活动,“零距离”接受廉洁警示教育。
上午9时许,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秘书长邓某某受贿案,并当庭作出判决。庭审中,法官对邓某某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,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邓某某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被告人邓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。邓某某作为领导干部,本应以身作则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,但却漠视国家法律于不顾,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,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,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,应依法惩处。鉴于邓某某所犯受贿罪中,大部分受贿财物系特定关系人直接收受,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具有坦白情节;认罪悔罪,其亲属主动代其退缴了大部分赃款,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
庭审结束后,大家纷纷表示,旁听庭审是一次直观、生动的“现身说法”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案为鉴,以法为镜,挺纪在前,奉公守法、廉洁用权,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心理防线。